12月7日,国家健康保险局公布了健康保险目录。与过去七年公布的目录相比,这次增加了商业保险创新药物目录。此次,共有19类药品符合资格,包括治疗肿瘤、罕见病和阿尔茨海默病的药物。其共同特点是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优越、患者受益显着、超出基本医保范围。请注意,这 19 种药物不包含在必需药物清单中。该目录对患者、吸毒者、医院、医保、商业保险有何影响?基本保险和商业保险如何协同发挥更大作用?为何现在推出首个共同承保创新药物目录并进行商业化?苏芳先生,上海财经大学保险学院、金融学院教授s:整个保险行业对这个创新药品目录期待已久,消费者也期待保险行业能够制定一个标准的目录。该目录的发布已是第八个年头,是保险公司、政府相关部门和医药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。这本目录的推出,对各方来说都是一件幸事。对于消费者来说,未来的保险范围将被详细记录。过去,在没有这样的目录的情况下,各个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完全不同,消费者不知道哪些保险公司的产品好,或者应该购买哪些保险公司的产品。该标准实施后,企业在设计保险产品时就可以遵循并执行。其次,由于国家目录实际上具有批量采购的效果,因此药品价格会下降,这与我的补偿金额相同。保险公司倒闭了,保险产品的保费也应该随之下降,最终的受益者应该是我们消费者。首个商业保险创新药物组合提高了商业保险购买率。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苏芳:到目前为止,消费者感觉由于信息不对称,对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信任,保险公司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承保。一旦这个标准到位,消费者就会知道哪些药物属于 cobuy 保险的承保范围。投保时的消费金额,由国家理性选择决定。有效解决个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。如果信息不对称得到解决,保险费率也应该会提高。首个商业保险创新药物目录已发布半强制性状态。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苏芳先生:商业保险是市场活动,所以它和社保是完全不同的。这是供给和需求之间的选择,并且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。因此,我国公布的目录只是保险公司的指导目录。不可能强迫所有保险公司都遵循这个目录。然而,它拥有如此大的权力,事实上,它应该具有几乎强制性的地位。这个目录是出于整个保险业的期望而制定的,相信保险公司会积极采用并付诸实施。商业保险如何从“保障健康人”走向“保障人民健康”?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苏黄先生:其实我们公司商业健康保险近10年来发展缓慢,消费者逐渐接受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主动投保意识。保险是一个从零到更好的过程,所以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,首先要保障健康人群,然后逐步扩展到有既往病史或已有病症的人群。寻呼奉献的发展存在风险。所以比如说以前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不适用于60岁以上的人,但是现在逐渐放宽,现在更加灵活到70岁。这也是针对人口老龄化提出的要求。